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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干教师 10人
学历:本科
1.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拥护习近平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领导地位,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教育方针和政策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为人师表。
2.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。
3.有专业建设相关工作经历、经验,在高校担任过教研室主任者优先。
4.具有任职所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、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,能够全身心履行岗位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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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导员 1人
学历:硕士
1.中共党员,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;
2.乐于奉献,潜心教书、育人,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;
3.有高校相关工作经历学历可放宽到本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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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政教师 2人
学历:硕士
1.具有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中共党员;
2.有高校从教经验者优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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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委艺术指导教师 1人
学历:本科
1.学历: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及以上;2.综合条件: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;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、群众工作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,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;3.具体岗位条件:(1)具有艺术文化节等的整体策划、活动安排和组织实施和节目编创工作实践经历;(2)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大型活动参赛、指导经验,组织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的文化竞赛活动。(3)具有扎实的舞蹈专业基础和艺术水准,能够承担舞蹈课程教学任务。
重庆理工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、国家教育部备案、面向全国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(教育部代码:14725)。学校位于重庆市主城(巴南区城区),校园规划占地面积1007亩,已建成现代化的教学大楼、实验大楼、图书馆、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等场馆,标准化运动场、活动中心、露天游泳池、电梯公寓等基础设施。学校交通便利、群山环绕,花溪河蜿蜒流经红楼绿树的校园。
一、招聘原则
本次招聘坚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方针,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,采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二、招聘计划
本次招聘具体岗位需求详见《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》(附件1)。
三、招聘对象及范围
(一)面向社会公开招聘,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。
(二)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:
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、犯罪嫌疑人,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、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;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;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四、招聘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高职院校工作,有良好的职业操守,爱岗敬业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;
3.道德品质良好,遵纪守法,无犯罪记录,政治清白;
4.身心健康,能够正常完成学院各项工作安排;
5.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、较好的学术能力、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语言表达能力;
6.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、学位证等证书。
7.符合本招聘具体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。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网上提交应聘材料:应聘者请下载填写《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》,将简历命名为:应聘岗位+毕业学院+学历学位+姓名+高校人才网,并提交即可。暂不提交任何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,如果需要提交,学校人事处工作人员会及时电话通知。
(二)资格审查。应聘人员提交基本情况表后,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,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、材料不齐、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,随时取消应聘资格。
(三)体检及签定劳动合同。拟录用人员经学校审核通过后,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合格者按人事处通知办理入职手续,签定劳动合同。
六、薪酬待遇
中高端人才与学校面议,其他人员按学校现行的《薪酬管理办法》相应标准执行。